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对浙产甲肝疫苗“解禁” 仍强调疫苗使用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1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杨涛通讯员李天书实习生孙倩)记者昨从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湖北省对安徽泗县疫苗事件的浙产涉事甲肝疫苗已经解禁。但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疫苗流通环节安全不容忽视,不按国家相关规定储藏、运输疫苗,仍将受处罚。

  该局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日前已下发解禁通知,称“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的检验表明,浙江普康公司生产的050107、050104、050301、050201、050305
等5个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其外观、无菌试验、鉴别试验、牛血清蛋白残留量和异常毒性试验检验项目均符合国家规定。”通知还强调:上述批次产品在流通环节完全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疫苗流通和接种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其有效期内销售、使用。

  据悉,湖北省即日起也解除了上述批次疫苗禁售令。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任何疫苗,若在销售、运输、储藏、使用等流通环节存在违法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