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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放机动车拖走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25 天津日报

  杨毅王栋刘平

  本报讯(通讯员杨毅王栋记者刘平)从交管局了解到,从今天起,交管部门在集中治理违法停放机动车行动中,将委托路障救援清理部门把乱停乱放机动车拖离违法停放现场。

  据悉,在集中治理中,交警将告知乱停乱放车辆在场驾驶人立即驶离违法停车现场;
如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严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交警通知路障救援清理部门将违法停放机动车就近拖移至指定停车场,交警将在原停车地点放置拖移车辆告示,通知当事人领回车辆时间及地点。违法停车当事人也可到停车地点辖区交警支、大队询问拖移车辆存放地点,也可到附近停车场查看。取车时,当事人应缴纳违法停车罚款、拖车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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