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制定2005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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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33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海英实习生张红和)根据2005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报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制定了我区2005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该指导线规定:2005年我区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6%,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