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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36 沈阳今报

  许力/图

  如果一个本应各方福利都增长的过程,却变成了一方得利一方受损,也就是说强势一方依靠自己的主动权实现了损人利己,那么,这样的改变,就是我们最应当避免的局面。要避免这样的局面,就必须设法改变利益双方的力量对比,具体来讲,就是增强市民的发言权。这样的结果不能靠强势一方的恩赐,而应靠第三方裁断者给弱者撑腰———政府。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许多市民发现,市区内许多公交线路突然“变脸”:不是行车路线调整,就是行程由长变短。而由此带来的结果是:过去本来可以一车直达的,现在必须转乘一两个车次才能到达目的地,不仅出行不便,同样的路程也从花一元钱增加到两三元(以上车一次一元计算)。许多群众表示质疑。对此,石家庄市公交公司营运处处长冯进彬解释说,改线是按照石家庄的城市发展规划,为了优化公交网络而做的。(7月19日新华网)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不禁联想到近年来媒体和公众热议的一个名词———公交优先。所谓“公交优先”,就是城市内的客运交通量以大容量、快速度的公交系统为主,其它交通工具为辅。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公交优先”确实是能快速有效地分流人员、方便群众、减轻城市道路压力,缓解当前城市人多地少、车多路少、交通拥挤的有效途径。无怪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喊出了“公交优先”的口号,并打出了“公交优先就是尊重大多数”的旗帜。

  但是,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在很多地方却是光有口号不见行动,尤其是作为“公交优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划优先”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城市公共交通还处于自由发展状态,部分路网建设缺乏长远考虑,部分交通设施的建设缺乏科学性,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也不完善,公交企业的规划、建设、配套服务也未纳入科学、规范、有效的运作。甚至一些地方将城市规划凌驾于公共交通之上,在规划上不从“公交优先”考虑,交通让位于规划,路线跟着规划走,以牺牲公共利益换取城市发展,石家庄“公交改线”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公共交通让位于城市规划,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包括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造者,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在布局设计上,或长官意志,讲求“形象”,好大喜功;或片面求新求奇,就是没有把公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同时,道路交通设计缺乏透明度,往往是“关门运作”,不搞公开竞标,不征求公众意见,考虑公众需要少,使许多好的设计方案难有机会被采用。

  公共交通是城市公用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经济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没有公交优先发展,城市功能就没有保障,城市现代化建设就会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上必须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为前提和基础,并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和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在具体的交通规划中,一方面要制定科学先进的公交体系规划(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近期计划和远景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赋予公交设施规划更强的严肃性,将公交设施按规划如期建起来,使“公交优先”能真正实现;另一方面,对于诸如公交改线等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交通决策,要充分尊重民意、体现民意,群众不但应有知情权、参与权,更应有决策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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