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医疗贫有低保老有供养 16万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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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3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9日讯让老者有所养、贫者有所助、病者有所医———这是今天在双城召开的哈尔滨市农村社会救助经验交流会上,哈市民政部门向全市农村贫困家庭的一项承诺。从今年开始,哈市民政部门将针对全市16万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救助。 截至2004年底,哈市有农村贫困群众1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2%,其中特困群众13.7
2004年,哈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比率为3:1,而镇低保与农村特困救助人均补差额的比率却为12:1,为广大农民提供系统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贫困群众生活权益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为了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哈市民政部门决定,今年在哈市8区11县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今年8月底前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哈市道里、南岗、双城、尚志等12个区县作为试点实施农村低保办法。并力争在2007年前,在哈市农村实现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救必救,并达到社会化发放。 同时,为了让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针对哈市农村现有敬老院布局不合理、点多面广、规模小、基础设施陈旧、有限资金被分散使用、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从今年开始,将现有的192所敬老院整合为100所。整合后的敬老院将成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左右、床位在200张左右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让哈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生活报) 作者:王海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