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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路有多长?(下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41 公安部网站

  打拐前沿,被拐儿童相继被解救;昆明后方,放养小孩不断又失踪。艰辛、坎坷,换来的却是更多的痛心和无奈,打拐的路到底有多长?

  【主持人】2004年下半年,昆明警方经过不懈努力,一举将涉嫌拐卖儿童犯罪的刘维洪、李碧芬团伙打掉,并解救了数十名被拐儿童。打拐工作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是令民警们感到无奈的是,他们在这边解救,昆明那边的孩子还是丢。这样下去,何时才是一个尽头呢
?到底是什么让拐卖儿童的案件屡禁不绝,打拐的出路究竟在何方呢?

  【字幕】失子之痛,肝肠寸断;痴痴盼归,望眼欲穿。这是一位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母亲,这是一幕幕的令人唏嘘的人间悲剧。孩子,你在哪里?【片名】打拐,路有多长

  【解说】盘龙区罗丈村,是昆明市拐卖儿童犯罪的重灾区之一。从2000年到2004年年底,这里共丢失儿童35名,在街头巷尾,像这样的寻人启事随处可见。我们按照这张寻人启事上的联络方法,找到了一下丢失了两个孩子的罗少国夫妇。

  【同期】罗少国的妻子:那天下午 (孩子们)在大门外玩 我在家里边 我们不是在后头搬家嘛 我就喊他们在屋里玩我就去菜市场转去了回来小孩就不在了

  【解说】罗少国夫妇,是2002年从贵州农村过来昆明的,两口子在一家纺织厂打工,每天早出晚归,而罗秉和罗迪小哥俩儿平时就被留在家里。

  【同期】罗少国:我们白天早上八点多钟出去 晚上六点钟才回来 那小孩子白天在哪里 白天就在外面的大门底下 在那边玩沙子 玩沙子玩砖头就在这里玩 其它的地方不去罗少国的妻子:一个六岁 一个四岁 我们只有这两个小娃娃小孩子的东西就放在柜里一开柜看到那些东西 我的眼泪就往下淌 开始那段时间在城里找 后来找了城关 又去四川到处去找了的找了还是找不着

  【解说】孩子丢了再去找,的确有点太迟了。因为拐卖儿童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很少有目击者和作案现场,而人贩子得手后又会把孩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转移,所以对于警方来说找孩子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预防,其实在宣传这方面,警方一直都很重视。但是许多家长却并没把这当回事。在罗少国的家门口,记者就看到了墙上贴的民警提示。

  【同期】记者:墙上贴的这些东西你都没有看到?罗少国:早上起得早 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天黑了就在屋里吃饭 这些东西就看不着

  【解说】贴在家门口的宣传画可以不去注意,那发生在身边活生生的例子总该注意了吧:就在这一片,孩子丢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同期】丢失孩子的母亲:小孩丢的时候三岁到今年都有四年了打工嘛记者:平时忙不忙?丢失孩子的母亲:忙,不忙小娃娃会丢失呀?记者:顾得上照顾小孩子吗丢失孩子的母亲:照顾不上一点都顾不上

  【同期】丢失孩子的母亲:我的娃儿 从第三级台阶那里下来了我的娃儿就下来了 后来 我就进家里去做饭去了 后来直接出来出来我就没有找到我这一生再也见不到我的娃儿了 我每日看到娃娃的衣服 我就哭呀 想到这我说 同志呀 我不想看

  【解说】每个失去孩子的母亲都有着同样的痛楚,而每名儿童的丢失经历也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家长因为打工或者做生意忙,平时就任由孩子独自玩耍,等他们想起去找孩子,人已经不在了。

  【同期】昆明市公安局金星派出所所长 张仲文:他们没有时间 来看管他们自己的小孩 小孩都是在 村外面的道路上放着放着自己自生自长就像在他们老家那个山区 放养那种情况比较严重 小孩是满街都是 随地跑

  【解说】儿童失踪的悲剧发生了一起又一起,但这些似乎并没有引起那些父母们的足够重视。在我们采访时,街头依然随处可见被“放养”的孩子。

  【同期】记者:你出来的时候 你爸爸妈妈在吗放养的小孩:在的。记者:就在你旁边呀。放养的小孩:不是,他在做活儿。

  【同期】找不到家的孩子:妈妈呀!邻居:你妈妈呀,他住在94号楼。民警:她孩子怎么到处乱跑在哪里呀邻居:她住在94号楼我找她去

  【解说】家长们为了生计顾不上照顾孩子,而且他们也缺乏对孩子进行预防性教育的意识,客观上就给人贩子提供了作案的可乘之机。

  【同期】犯罪嫌疑人 蒋成普:就是选在 一般没有大人的时候 然后看见小孩 然后一个人单独在那个地方玩的时候从这些方面下手记者:多大年纪的小孩呢犯罪嫌疑人 蒋成普:一般就是 两岁多 四岁以下 带他去买东西或者是干什么他就容易跟着你走

  【解说】家长顾不上管,警察却不能不管。除了广泛宣传,他们还加大了平时的巡逻力度,并在重点区域组织了保安队和护村队职守。但毕竟力量有限,孩子失踪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

  【同期】记者:遇到这样的事情多不多。张仲文:多 每个月有三十个左右 一般来说 只要知道说 谁家的小孩不在那我所的警察是(全部出动)全所有三十多个警察 全部出动 还要组织 四十个左右 护村队员 巡防队员 还有小区的保安 那将近上百人要找一到两天才找得回来一个人

  【片花】

  【解说】在我们的采访过程中,正好遇到一位前来报案的母亲,她的女儿不见了。

  【同期】丢失孩子的母亲:有两个小姑娘 抱那个窗帘来洗 抱来洗的嘛 我还把窗帘摆着 我再去找孩子 我才反应过来娃娃没在了我转身来就走了邻居:一个穿小孩衣服的 带着她到那边去了 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解说】是走失还是被拐?小女孩的去向立即让派出所的民警紧张起来。【音乐】【字幕】四个小后,小女孩的姑姑打来电话,孩子在她家。

  【同期】母亲:下次出去玩 给妈妈讲一下听到没有小女孩:好。

  【解说】好在只是一场虚惊,但经过一个下午的折腾,民警们已是疲惫不堪。像这样的状况在全市各个城乡结合部都是十分普遍的。找孩子不但影响了派出所的其它工作,而且如果确实是被拐卖了,也就加重了打拐民警的工作。更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和社会的不稳定。所以源头一定要堵,而要堵源头,就得要解决孩子的看管问题。城里的孩子像这个年纪都是可以送到托儿所、幼儿园的。但这些外来人员的孩子送去那里的却是寥寥无几。

  【同期】外来务工人员:那个只能是有钱人上的 我们出门在外有什么钱嘛 摆摊子要上五块钱的税 这里个摊子 要上五块钱的税一个月还要收三块钱卫生费 还出一百多块钱房租 钱从哪里来 没钱 没那么多钱 没钱 哪里送得起幼儿园

  【解说】这位父亲的话可能有些过激,但外来人口的孩子上城里的幼儿园的确存在多方面的困难,而高额的费用无疑是最主要的一道门槛。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先把这道门槛砍掉。昆明市公安局通过协商有关部门,就提出了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办福利性托儿所的构想。而罗丈村就成为第一批试点之一

  【同期】张仲文:那就跟村里面 跟我们社区的一些单位 就跟他们商量 让一些热衷于 办这个社会福利事业的 这些有能力的办托儿所幼儿园的这些人来 让他们来办 办以后呢 就是把我们辖区里面 住在我们辖区里面的 这些外来人口 让他们的小孩有一个地方一个是让他们受到教育 第二个把小孩看管起来

  【现场】小孩学习

  【解说】在这个托儿所。孩子们不但有专人照顾,还能学知识,受教育。而且连吃带住,每个月才90元的费用,对于一般外来人员家庭来说来是可以承受的。为了改变人们的观念,民警还挨家挨户的去做工作,带他们到托儿所参观,让他们亲身感受送孩子上托儿所的好处。在我们采访时,罗少国夫妇就对当初没有把孩子送去托儿所追悔莫及。

  【同期】罗少国:当时觉得孩子大了 他听话了不送去都可以 只以为他听话了 没想到送去 现在想到也来不及了已经丢失了这次找他们花了一万多 送托儿所都可以呆十年 都足够

  【解说】经过这次事,罗少国夫妇的观念有所改变了。但愿他们的孩子能尽快找回来,能回到属于他们的托儿所。说到改变观念,其实需要改变观念祛除陋习的不仅仅是罗少国他们,那些购买孩子或者想要购买孩子的人也同样需要。作为他们来说,生活可能是富裕了,但是一些封建陋习还依旧存在。客观上形成的需求市场也在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让我们来听一听广东揭阳农村的这个买主讲讲他们那里的风气。

  【同期】买主:就生一个(女孩) 一胎就麻烦了 一辈子就完了 我干活儿又有什么用 我都不想干活儿了 小孩都没有了要这个楼房有什么用我就不想干了 就想跑了 死掉算了 这边主要就是传宗接代 没有一个男孩 姓就没有了主要就是老了以后有人照顾一下记者:你们那么多小孩,她们都不养你们吗?买主:我们这边没有的 个个都是嫁出去就没有了 不管你是有病的时候发烧的时候她们都是(不管的) 我和我老婆 都是养我父母亲 我没有养我岳父母的 绝对没有的事情。

  【解说】重男轻女。这种封建思想无疑是形成广东等地农村“买男孩”风气盛行的根本原因。他们并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好,甚至许多人还把帮那些没有男孩的人家介绍人贩子当作是做善事。

  【同期】犯罪嫌疑人 苏雪云:我们那里和这里不一样 我们那里就是帮人介绍一下小孩就是做好事他们就包一个红包给我们记者:一般红包都多少钱苏雪云:红包里 有钱的两百块 没钱的几十块

  【解说】像苏雪云这样给人贩子带来的被拐儿童介绍买家的人,在昆明警方“6.04”专案中抓获的共有数十人之多。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她们要为自己的愚昧付出代价。孩子最终还是要回到他们的亲生父母身边。此时,这些买主不但要承担经济上的损失,对自己的感情也是一种伤害。这也是一种代价。

  【解说】在对被拐儿童进行解救时,许多买主都会拿出一张保证书,说孩子不是拐来的,是否可以不用带走孩子。

  【同期】民警:因孙子众多 转让给陈豪养育 当时有身份证这些没有。买主:没有,连日期都没有。民警:那我就问你一个那你们怎么能判断他就是他的孙子呢买主:我跟你讲 父母在的就是介绍去的 那个人乱写民警:是介绍的

  【同期】杨杰:很可笑 为什么可笑 我就说这些人根本不懂法 即使要过继 也应该正儿八经地 正正规规地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有关的一些手续 那应该才合法

  【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同期】杨杰:在我们解救当中 还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他们提出就是 那我们买小孩 那一万多块钱是不是你赔给我们啊不知道这个小孩是被拐卖的 但我就说 我把他说得哑口无言 我就说了一句话 我说 人口能买卖吗

  【解说】人,不是商品,怎么可以买卖。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人口是犯罪行为,而收买被拐人口同样违法。这些村民的封建和愚昧再次让我们感到“打拐”工作的艰难:抓捕人贩子、解救被拐儿童不容易,但是要改变人们的落后观念,驱除愚昧思想,提高法律意识却更是任重而道远。“打拐”的路还很长。

  【主持人】片子看完了,留给我的是深深的思索。堵住源头、消灭市场,说起来很容易,但要做起来每一部分是那么的不容易。其实除了民警、丢孩子的和买孩子的家长以及被拐儿童,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没有去细谈,那就是人贩子。其实也无需细谈,所有的那些悲剧都是这些人一手造成,而造成这一切就是为了追逐金钱。唾弃他们是理所当然的,打击他们也应是绝不手软的。人们的心里总是会有美好的愿望,希望天下无贼,也希望天下再没有人口买卖,再没有骨肉分离的苦痛。

  作者: 中国警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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