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腐败凸现三大高危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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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49 南京晨报 | |||||||||
近两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218件,涉案243人,涉案金额2371万元。其中教育局领导32人、教育局下属教研室和勤工助学部门的领导41人,学校领导61人,基层教育辅导站领导51人。种种事实表明,升学考试、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入学,正成为教育部门个别人中饱私囊的腐败高危点。 检察机关在查处的案件中发现,教育系统的一些单位,在协助推销、销售教材和教辅
从查处的案件看,一些教育部门收取的课本回扣高得惊人,课本、教材的回扣比例一般为定价的15%至25%,有的甚至高达30%。这些回扣,一部分被返还给购买课本的学校或主管部门,另一部分则送给经办人或主管领导。 购买学生保险,也成了一些学校谋财的常见手段之一。检察机关查处的鹿寨县教育局的学生人身保险案,揭开了保险回扣被层层分割的内幕。据查,鹿寨县某保险支公司为该县的学生办理了保险业务,1997年学生保险费用的回扣比例为:学校12%、乡镇教育辅导站3%、教育局领导1%。时隔两年后,回扣的比例均提高了一个百分点。2002年,比例再增加两个百分点。从1999年至2003年,鹿寨县教育局原局长周某和副局长邱某等人,多次收取人寿保险公司的回扣款共计23212元,并占为己有。 检察机关发现,在招生录取、教学楼和教师宿舍的建造、翻新、改建等工程基建、人事的调动和干部的任用中;在教材、作业本、校服、印刷品、电教设备、办公用品等领域,都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回扣”的盛行,最终被转嫁给学生,并加重了家长的教育负担。 招生录取工作,一直是家长和学生最关注的,而一些教育部门却从中看到了敛财的“契机”。桂林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某在任该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取学生家长钱财共计人民币3.7万元,录取了3名高考低分落榜的学生。 检察机关认为,从职务犯罪的主体看,教育系统内的贪污贿赂犯罪多发生在局长和校长等有实权的人身上,主要原因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据《中国青年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