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财务科长家藏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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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5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周睿)沙区检察院在立案侦察重庆某大型集团下属特殊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刘玲(化名)贪污和受贿一案时,发现刘玲家藏百万资产,其中有34万余元不能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近日,沙区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有期徒刑8个月。 此外,2003年2月,刘玲从其朋友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陶某处得知,该机械公司有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于当年6月到期,而此前机械公司生产资金紧张,刘玲
法院审理认为,刘利用职务之便,擅挪巨额公款,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对刘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