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管办治安点严管夜间的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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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5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宋波)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宣布,从即日起,“授权”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夜间治安值勤点行使部分道路管理执法权,执行对的哥的姐的交通违法处罚。 受交警总队委托,出管办在夜间行使的交通管理执法权范围包括:6个固定武装检查站、10个出城(远程)营运登记服务站的周边道路。
出管办执勤民警可对交通违法的出租汽车驾驶人当场作出处以警告或二百元(含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对交通违法的出租汽车驾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罚款、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采取扣留机动车等强制措施,作出这样的处罚决定后,出管办必须立即移送交警有关部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