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打破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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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53 生活报 | |||||||||
本报讯 日前,佳木斯市医保政策出台新规定,主要涉及灵活就业人员。 以前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的是终身缴费,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还要继续缴纳医保费。此次调整为灵活就业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又达到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就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而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平均缴费年限男为30年、女为25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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