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燃放烟花爆竹禁令进行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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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59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刘江)北京市将对已实施12年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修改,由全面禁止到局部限制,市民有望在明年年初放着鞭炮过春节。如不出意外,新法规将于年内出台。 19日在此间召开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与原法规相比,草案最主要的变化是放宽了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原法规规定城八区为禁放区,考虑到五环路以内地区人口密集、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草案规定,整个城市以五环路为界,分为限放区和非限放区,限制范围比过去缩小了;另外,原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草案则规定,在限放区,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草案在放宽限制的同时,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医院等几类重点场所周边,则明确设定为任何时候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