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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居住证”制度惠及到外来人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09 桂龙新闻网

  近日,广西出台的一项引进人才新政策,对户籍不在工作地的“外来人才”来说,绝对是个大喜讯: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外来人才”不仅可以在当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子女上学免收借读费,还能享受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

  哪些人可申领“居住证”

  据介绍,近日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简称《居住证》)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居住证》申领的适用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境)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或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形式在广西工作或创业。

  如何申领“居住证”

  据悉,需申领《居住证》的人员,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相应的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还应提交申请人填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表》、聘用(劳动)合同书,或广西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广西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出具的证明书,学历证书及健康状况证明书等材料。

  审核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开具核准通知书,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凭核准通知书到当地公安部门就可办理《居住证》了。《居住证》由自治区公安部门统一印制,可用作办理社会保险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

  “持证”可享受11种待遇

  子女入学问题、社会保障及住房困难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外来人才”最为头痛的问题。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将以上问题解决。据介绍,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创办企业、接受行政机关聘用、子女入学等11个方面均享有当地市民待遇。

  在子女入学方面,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广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执行广西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

  福利待遇方面,“外来人才”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还可在当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另外,“外来人才”还可享受在当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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