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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密卫生政务都要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5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雅

  本报讯省卫生厅昨下发关于今年全省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卫生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和取消,财政预决算、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报和处理,以及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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