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卫生政务都要公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5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雅 本报讯省卫生厅昨下发关于今年全省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卫生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和取消,财政预决算、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报和处理,以及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