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时袭警从偷变成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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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0:03 每日新报 | |||||||||
张敬李合 新报讯【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盗窃被发觉,逃跑时袭警,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日前,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 1000元。
河北省遵化市遵化镇 49岁农民张某 2004年 12月13日19时许,伙同同村村民姚某等人,携带编织袋等作案工具,来到遵化火车站货场一停留的货物列车上,盗窃焦炭400千克,价值人民币540元。在作案中被巡视的车站民警发现,张某等人弃赃逃跑,在民警追捕中,被告人张某为抗拒抓捕使用砖头将追捕民警头部砸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偏重。当晚,被告人张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