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启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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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1:3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西宁7月20日消息(记者才让多杰)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这标志着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近几年来,青海省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97年,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4年,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暂行办法》、《青海省农村牧区特困人口救助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农村牧区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从
《关于建立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的基本框架是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优惠政策、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即在建立灾民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牧区特困人口救助、五保供养、优抚救助、社会福利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七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及水电暖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救助等五项专项救助制度。同时,以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慈善救助等三项制度作为社会互助制度。这些救助制度,基本涵盖了城乡困难群众不同层次的生活需求和实施社会救助的不同形式,对规范和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具有很强的宏观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任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