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房贷新政”:向不良信用者征6.12%高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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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2:18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丹妮通讯员曾水)昨日,记者从农行武汉分行获悉,有过逾期未还款和未还款记录的农行房贷客户,明年元月1日调息时,不能享受优惠利率。农行将优惠利率与还款记录相挂钩的做法,在银行界尚属首次。 近日,农总行向全国分行发布“房贷新政”,对今年3月17日前取得农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央行房贷新利率。调整时,无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
按农行新规,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明年调息时,信用不良者,将按贷款基准利率6.12%计算利息,而信用良好者则是5.51%。(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