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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错门起争执竟乱刀砍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2:45 金羊网-新快报

  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许一绚 通讯员 朱赞锋) 错敲房门的小误会,竟引发一场血腥的报复。去年11月,海珠区一名男子只因为敲错房门,与屋内人发生争执,最后竟纠集七八名同伙撬门冲入屋内疯狂报复,斩伤3人。近日,海珠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汪某今年30岁,湖北省公安县人。经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4日13时许,刘某与李某、赵某、钟某等7人正在鹭江西约南一巷6号4楼出租屋热火朝天地打牌,这时汪某敲门,自称找老乡,但屋内并没有一人认识汪某。大家遂怀疑汪某是来试探屋里虚实的小偷,便询问他是做什么的。汪某态度蛮横地拒绝回答,双方发生口角,刘某还和汪某相互推撞了一下,汪某见屋内人多,只得强压怒火,怏怏离去。

  大约半小时后,汪某便纠集七八名同伙携带水果刀和铁棍上门报复。他们用铁辊把门撬开,冲入屋里用砍刀、铁棍、尖刀对刘某、赵某和李某猛打,而钟某等人则因及时躲入房间而逃过一劫。刘某和李某因寡不敌众,躲入厨房,七八个人就追入厨房对两人进行殴打,汪某用刀朝刘某头部砍,刘某伸手去挡导致双手被砍伤。赵某被人用刀砍伤右手背,左手中指亦被铁棍打伤。而李某则被汪某用小刀在大腿上插了3刀。在打杀了十多分钟后,这群人迅速逃离了现场。躲入房间的同伴们这才将受伤的3人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刘某、李某的损伤属轻伤,赵某的损伤属轻微伤。

  2004年11月14日,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05年4月28日,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海珠区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伙同同案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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