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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偷踩脚 还被当贼“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2:51 扬子晚报

  与小偷搭话,被失主当作同伙扭获。李某无端蒙羞告上法庭,昨日胜诉获赔。

  5月18日上午,李某到汉阳一家邮局取钱,排在前面的一中年男子不小心踩了他的脚,他嘀咕了几句,对方回头道歉。突然,一群人冲过来高喊:“抓小偷!”分别将李某和该男子扭住,李某愣住了。原来,那名中年男子是小偷。事发前晚,王某家中被盗,汇款单及身份证被偷。次日,王某带人守在邮局,果然发现那个小偷。小偷踩脚后向李某道歉时,王某
误以为李某也是同伙。

  经过一番解释,李某仍愤愤不平。6月,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昨日,汉阳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无端蒙羞,王某已构成名誉侵权,遂判决王某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医药费4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据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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