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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警方积极干预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09 公安部网站

  近年来,针对家庭暴力的多发性和复杂性,吉林省辽源市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家庭暴力的接处警力度,坚持思想工作和依法调解相结合、普法宣传和依法处理相结合,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年多来,辽源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群众因家庭暴力求助电话800余次,其中,一般家庭暴力占98%,严重家庭暴力占2%。这些接处警的家庭暴力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夫妻感情不和,丈夫打妻子;第二种是妻子嫌丈夫窝囊打丈夫;第三种是望子成龙,夫妻打孩子;第四种是子女不孝打老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民警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夫妻因家庭琐事处理不好夫妻反目;二是教育孩子不得法,对孩子施暴;三是离异家庭,离婚再婚产生纠纷;四是子女不赡养老人,家庭成员间经常打架。

  针对这种情况,辽源市公安机关重点开展了五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要求有警必接。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后迅速出警,市内5分钟、郊区15分钟到达现场,及时有效地遏制了家庭暴力事态的发展。二是依法予以严惩。对实施家庭暴力,给妇女、儿童、老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要依法进行刑事或治安拘留,有力震慑了这方面的违法犯罪。三是对举报家庭暴力的情况不推诿。只要有举报家庭暴力的,就由警署配合街道和妇联组织进行及时处理,包片及社区民警及时调解家庭纠纷,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四是开展法律宣传。市公安局和市委宣传部、市妇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市局和警署的领导经常到电台、电视台讲解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回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从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五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市公安局抽调12名干部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人每年为学校上法制课至少两次,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由于市公安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部门协调配合,使辽源市的家庭暴力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明显减少。(王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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