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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手观音》被告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5:41 北京晚报

  本报讯颇受中国乃至世界观众喜爱的舞蹈《千手观音》,如今被告到了海淀法院。今天上午记者获悉,一位刘女士请求法院确认她为舞蹈作品《千手观音》的作者,判令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及张团长向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据刘女士说,她于2000年6月底应邀为某晚会创造一个女子集体舞。由于受到中国佛教造型“千手观音”的启发,她为12名聋哑姑娘创作了“千臂观音”、“半臂观音”、“短臂
观音”、“莲花造型”等动作组成的舞蹈作品,最终形成了12人版本的《千手观音》。2002年12月李女士又在此基础上,将该舞蹈增加到了18人。但是,200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在没有任何人事先正式通知她的情况下,出现了21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演出。2005年春节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团长未经她的同意,在对《千手观音》申请著作权登记时,竟然将12人版及21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均登记为张团长。而张团长也向媒体广泛宣传自己是《千手观音》的作者。

  张蕾 郭向志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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