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党政领导干部试用一年不合格将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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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6:11 桂龙新闻网 | |||||||||
杭州市委日前出台的《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副局级及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则免去试用职务。 据介绍,杭州市委新近推出了《杭州市干部差额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等7项干部选拔任用的新制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
《杭州市干部差额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拟任职位人数,扩大选择范围,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领导班子换届、新组建班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时,必须实行差额考察。领导班子换届、新组建班子时,按比全额提名人选数多20%以上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公开选拔时,一般按每个目标职位1∶4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 根据《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提拔担任副厅级以下党政领导职务的人选,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以及拟平级转任新的重要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任前公示,进一步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来源: 工人日报 责编: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李刚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