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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系列优惠政策重点企业贷款最高可达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7:3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卢舒倩实习生徐卓君报道我市将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减免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设备的关税、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借款等。记者昨天从市工贸局获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可获300万元资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则可获高达500万元的资助,符合重点企业标准的企业可申请1000万以下贷款。

  据了解,我市更新改造投资的总体规模偏小,全社会更新改造投资规模远低于北京、
广州等老工业城市,仅占全省更新改造投资的10%左右,二是更新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不足10%,其中工商业的技改投资更低。全市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仅3.5%,远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距离年初设定的全年完成工商业技改投资80亿元的目标还很困难。

  据介绍,凡是项目投资主体的注册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我市、项目投产一年以上,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自筹资金高于总投资的30%、土建投资不能超过总投资的30%)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企业上报的技术改造项目如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将可凭借相关证明,享受进口设备免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的优惠。除此之外,我市还将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直接的财政支持,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并经国家或市核准或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申请资金借款和享受不超过600万元的全额贴息。

  作者:本报记者卢舒倩实习生徐卓君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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