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出租车公司指“空驶费”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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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0:16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邹乐报道因为对“超过15公里,加收50%空驶费”表示不满,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武,一纸诉状将北京一家出租车公司诉上法庭,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5年7月15日,熊武乘坐一辆夏利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计价器显示为每公里1.8元,按照司机出具的发票上“单价,1.20”、“里程,23.9”、“金额,39”的字样,熊武向出租车司机询问得知,“里程超过15公里后,要加收50%的
但是,对于此“规定”,熊武认为其并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他向法院提交了3个理由:其一,收取空驶费,司机并没有提前告知,是司机的单方行动;其二,空驶的风险,不应该由乘客来承担;其三,此项收费虽有相关文件,但其规定与北京市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已明显不符。 熊武告诉记者,他并不想针对哪一个出租车公司,只是希望能够通过这起诉讼,提醒有关部门意识到:“取消空驶费或是延长公里数已经势在必行。 据悉,熊武这次诉讼的请求中只有两项:返还多收的5元(空驶费);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