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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摇头丸案广州宣判 主犯因检举立功免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1:30 南方都市报

  警方据其检举抓获10人贩毒团伙,三名主犯改判死缓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刘美婷)以作案时间长、涉案摇头丸数量特别巨大而被有关部门称为“全国最大制贩摇头丸案”的余卓雄跨国贩毒案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重审宣判。在重审判决中,广州中院认定本案主犯余卓雄和郭明庆有检举立功表现,因此由一审判处死刑改判两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一名主犯陈羽翰虽然没有构成立功,也由死刑改判死
缓,其余9名被告人刑期没变。

  昨天上午,多名家属早早就来到法庭等候宣判。10时许,沉重的脚镣声传来,12名被告人一起被带上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家属纷纷站起来挥手,个别坐得近的家属甚至小声问好。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了30分钟左右,法院在重审判决中,对一审认定的贩毒事实和数额没有变动,但是认为本案主犯余卓雄和郭明庆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余卓雄在羁押期间向警方检举,警方据此立案侦查,一举抓获10人贩毒团伙,缴获毒品和贩毒工具一批。余卓雄的辩护人曾健新律师认为,余卓雄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罪不当死,法院采纳了曾健新律师的意见。本案第二被告人郭明庆在羁押期间也检举了他人盗窃3辆汽车的案件,警方据此破案后,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对此供认不讳,证据充分,法院据此认定郭明庆有立功表现,但不属重大立功;本案第三被告人陈羽翰也提出曾协助警方抓获同案人,但是法院查明该被告人落网与陈羽翰无关。

  据此,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将余卓雄、郭明庆、陈羽翰由死刑改判为死缓。当法官宣读完郭明庆死缓的判决结果后,旁听席上的部分家属立即鼓起了掌。在宣判结束后,12名被告人不约而同地跟家属们告别,有些家属冲上前与其挥手,并大喊“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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