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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保安抢劫业主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2: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19岁黑保安冯俊良将业主孟先生骗下楼抢劫后,将业主扎成重伤。昨天,丰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冯俊良有期徒刑12年,冯俊良及物业、“保安公司”各赔偿孟先生12万余元。

  去年11月17日在丰台区宜兰园小区,冯俊良以业主孟先生的车被盗为由,将孟先生骗下楼。趁孟先生看车之际,冯俊良掏出水果刀猛刺孟先生头部、颈部,致孟先生重伤。看到
倒在血泊中的孟先生,冯俊良慌了手脚,丢下警棍逃离现场,并在救助站的帮助下逃回老家云南。得知为物业输送保安的北京市金武通保安华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没有培训保安的资质,孟先生将金武通公司及物业北京金港家园物业管理中心、冯俊良同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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