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消委出人出钱 帮用户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核·心·提·示

  商家给用户安装电热水器,却在安装过程中凿裂了用户卫生间的顶板防水层,导致用户楼上住户的卫生间漏水下来——消费者徐先生去年10月发现了漏水现象,在和商家等多次
协商无果后,今年4月投诉到省消委,面对省消委的3次调解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出的权威检验报告,应当承担责任的商家竟无动于衷!

  “这家企业毫无诚信可言!这样的企业应该让它在市场上消失!”“省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昨日上午,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拍案而起”。省消委昨公开支持徐先生起诉,并表示将由该会律师团免费为徐先生打官司,并为消费者垫付相关费用,即使官司输了也不用消费者出钱!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对不诚信的企业予以曝光,支持消费者对其起诉将成为一种“惯例”。

  事·件·回·放

  楼上一用水卫生间就“下雨”

  关键语:商家安装热水器打裂用户卫生间顶板

  当省消委会昨日披露高新区豪威家电服务中心的“不诚信”行为时,本报维权记者感到很吃惊。因为好几个月前,记者在省消委采访时,就见过前来接受调解的消费者徐先生。一起本不太复杂的投诉,竟然历时几个月仍没有得到解决,很是少见。

  据了解,徐先生于4月27日向省消委会投诉说,从去年10月起,他家的卫生间就开始“下雨”,水是从安装热水器处的卫生间顶板上的漏洞漏下来的,他怀疑是热水器安装时打穿了天花板,导致楼上住户的卫生间使用时就漏水下来。

  今年,他与热水器销售商(也是安装方)豪威家电服务中心等协调解决问题,未果。后来小区物管也出面协调,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他说,热水器是他在2003年买后由销售方安装的,由于楼上住户2004年10月才搬进来在卫生间用水,所以在去年10月份以前一直没有发现漏水问题。

  关键语:3次调解加鉴定报告都拿商家没办法

  省消委受理了徐先生的投诉,并于4月28日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商家称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徐先生的卫生间漏水不是热水器质量和安装问题所致。为了明确责任、便于调解以及取得最后的结果,受消费者的委托,消委会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现场进行了技术鉴定。

  记者昨日在这份鉴定报告上看到:卫生间顶板出现渗漏水,系热水器安装过程中未按规程操作,安装螺栓长度过长,使顶板局部受损造成的。建议对顶板受损部位和防水层进行适当修复,以满足住户的使用要求。

  有了此鉴定,消费者就像有了“尚方宝剑”。但没想到,商家仍拒绝承认和承担责任。5月初和7月初,省消委会又两次对此事进行调解,均以失败告终。“该企业对鉴定报告本身没什么疑义,就是不承担主任。”刘亚兵说。

  商·家·说·法

  漏水可能是楼上住户装修造成的

  昨日下午,记者和豪威家电中心负责人张某进行了联系。对于漏水问题。她说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也不属于安装问题,可能是徐先生楼上住户装修有问题造成的。对于检验报告,她说,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检验时,豪威家电服务中心不知道,对其单方送检所作的结论,他们有所怀疑。

  消·委·态·度

  首次公开支持消费者起诉商家

  关键语:商家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毫无道理

  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说,按照生产厂家制定的安装规程,热水器应横向安装在墙上,而豪威家电服务中心却将热水器安在了顶板上,共用了7颗螺钉,其中3颗打进了顶板的防水层导致漏水。

  豪威家电服务中心对此所作的解释是“这是消费者要求的”。“消费者不是专家,安装人员对相关的知识应该清楚,怎能消费者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呢?”刘亚兵说,如果豪威家电服务中心按照厂家的规定办,就不会出现漏水了,而出事后该企业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毫无道理!

  关键语:我们有义务向社会披露企业的这些行为!

  昨日,省消委会公开表示支持徐某起诉,并表示将由消委会垫资,该会律师团免费为徐先生打官司。省消委会的刘亚兵表示,公开支持消费者起诉,自省消委会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刘亚兵说:“欺诈消费者和不诚信是消委会坚决反对的!这样的企业不能让它们在市场上继续存在下去!我们有义务向社会披露企业的这些行为!”他表示,消费者目前已经决定起诉,省消委会正和律师团衔接,由专人负责此诉讼事宜。

  省消委会副秘书长王国滨向本报记者说,消委会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将在以后延续下去,成为一种“惯例”。记者熊德壮摄影报道

  让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蒋蓝

  一桩并不复杂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却在商家的“太极绵掌”下东奔西忙,不但耗费了大量精力,而且问题根本不能得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现实既对消协的职能提出了挑战,也是对公平、自由的商业环境的藐视。省消委会首次支持消费者提起起诉,充分体现了其职能的延伸,还有其对维护市场公平的决心。

  长期以来,在众多投诉个案中,消协方面可谓殚精竭虑,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调解、协商一直是其工作的基本思路。但是,面对个别“油盐不进”、闻过不改的商家,支持消费者起诉,同样也是消协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指导下的各地消费者协会在履行自己职能中,其中就有“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一条。因此,省消委会此举可谓有章可循。消委会律师团还为消费者代理律师,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这些具体行为,无疑使消委会的职能得到了强化:正义终将得以彰显,那些不负责任的商家、生产企业会付出缺乏诚信的代价。

  在现实中,消协只能调解消费纠纷,而无权强制解决纠纷。因此,消费者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省消委会此举无疑具有一种警世意义。但愿那些不负责任的商家、厂家,能够从此警醒!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