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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拿到“走丢”的大半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刘畅实习生秦晴

  昨日是曾女士和时代广场销售中心朱经理约好见面商谈保险差额处理办法的日子。昨日下午4时30分,记者与双方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同意后,记者驱车前往他们见面的地点—
—龙泉驿。但直到下午6时30分,在他们已经“密会”了一个半小时后,记者才得到曾女士的通知,找到了他们所在的某茶楼。当记者进入该茶楼时,曾女士和朱经理正在座。

  记者:“曾女士,朱经理刚才把钱退还给你了吗?”

  曾女士:“我们约好明天上午9点半,我去时代广场办理退款手续。”

  记者:“朱经理,办理房贷的过程中是否有‘打点费’的说法?”(曾女士前日亲口告诉记者,朱经理向她索要过3000元打点费。)

  朱经理:“没有。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打点费’。”(曾女士此时没有发言。)

  记者:“朱经理,你认为这笔款项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朱经理:“这主要是我和曾姐没有沟通好。她一直没有找到我,中间我们只通过一次电话。是这样的,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额度就要由中信实业银行总行来批准放贷,所以这笔贷款就定在295万元。保险公司认为按照总房款投保,风险太大,不予承保,只能按照贷款额承保。其实,(现在)连按揭合同都还没有签订,整套按揭手续还没有完结,怎么来谈‘问题’呢?”

  昨晚7时30分,记者与时代广场销售中心的邓总经理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曾女士刚给他打电话表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并称,朱经理已经还给她了11000元钱,剩下的6000多元21日再还。这一说法与记者从曾女士和朱经理处了解到的情况不一致,记者遂通过电话询问朱经理,他承认当日下午的确已经退还给了曾女士11000元钱,但对下午自相矛盾的言语避而不谈。

  相·关·态·度

  时代广场:从严处理

  时代广场销售中心的邓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晚报的这则报道出来后,公司非常重视,并欢迎媒体的监督。他称,昨日公司就组织起来进行自查,内部从严处理。朱经理以前没有办过房贷险,加之与业主缺乏沟通,导致双方出现了误会,公司已经责成他尽快圆满地处理好这件事情。他一再声明“此事与公司无关”。

  银行:展开自查

  由于本报昨日报道引用曾女士的话,涉及到办按揭的“打点费”,引起了相关银行的重视,中信实业银行浆洗街支行信贷部的侯经理昨日下午告诉记者,“打点费”难免让人往“那些方面”想,部门领导要求他写一份《情况说明》,把事件的整个经过原原本本讲清楚。

  银监局:一查到底

  四川省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的徐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至于这笔贷款是否有猫腻,请记者准备好第一手资料,他们将过问此事,并一查到底。他还指出,当前的房贷业务中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各家银行应该严格审查,够条件的才放贷,不够条件的再“打点”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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