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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2岁小学生课堂上挨批服毒变成植物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9:23 云网

  据云南信息报21日消息“学生不做作业要不得,拿回去做好再来。”云南弥勒县虹溪镇中心学校刘家办事处黄家庄小学数学教师卓某没有想到,12岁的五年级学生小容(化名)听完他的这番话后,竟回家服农药自杀。幸亏抢救及时,但小容却成了植物人。随后,小容的父母将虹溪镇中心学校、黄家庄小学和卓老师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和残疾费共计46万余元。近日,云南省高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但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判令黄家庄小学补偿小容5万元。

  遭老师批学生回家服毒

  2004年2月23日上午,黄家庄小学五年级(2班)上第一节课时,数学教师卓某对其布置的4道数学题进行提问。有学生反映小容没有做作业,卓就让小容的同桌代其检查,结果发觉小容确实一题也没有做,便对其进行了批评。

  受到批评后,小容开始在课堂上补做作业,卓老师说:“现在我要上课,没有时间让你做作业。”在小容继续埋头做作业的情况下,卓让其“拿回家去做好再来”。小容听后什么也不说,拿着一本书和一支笔就走出教室。卓见状走下讲台,把小容的书包递给他。小容回家后不久,即服农药“甲铵磷”自杀。幸亏小容的母亲及时发觉,并将其送进医院抢救医治。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小容至今还处于植物人状态。经司法鉴定,小容达到一级伤残。

  成植物人学生父母索赔

  随后,小容的父母便以卓老师的教育方式严重伤害了小容的自尊,导致其自杀为由,将卓和负有管理责任的虹溪镇中心学校、黄家庄小学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和残疾费共计46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小容父母的诉讼请求。小容的父母不服上诉至省高院。

  终审判决3被告无责任

  省高院审理了本案后认为,卓的课堂行为系职务行为,该行为的后果应该由黄家庄小学承担,法院酌情判令黄家庄小学补偿小容5万元。责任编辑:唐唐(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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