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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医托”医生要下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1:35 江南都市报

  违规医疗机构名单将向社会通报机构法定代表人将被追究责任

  本报讯实习生刘瑛、记者熊俊萍报道:为维护我省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省卫生厅将从即日起 严厉打击坑害患者的“医托”。

  据悉,该项工作规定,各医疗机构应严禁雇佣“医托”欺骗患者;各有关医疗机构要
合理组织医疗资源,安排好专家 门诊,进一步简化就医流程,落实省卫生厅制定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26条措施和其他措施,方便患者就医;各 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保卫力量的配备,采取各项措施防范“医托”,且在医院醒目位置设置提醒患者谨防“医托”的警示牌、 标语等,或通过广播和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加强在医院门诊及周边地区的保安巡视;发现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的“医 托”,医疗机构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处理,并将发现的“医托”活动情况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

  同时还规定,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将受到处罚,并将信息公示和通报;对雇佣“医托”、组 织欺骗患者行为的,严肃追究该医疗机构相关领导责任;对雇佣“医托”系医师个人行为的,依法予以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直 至吊销执业证书,并对法定代表人实施责任追究;对雇佣“医托”非法行医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查实部队内部医疗机构借开 展对外有偿医疗服务之机,雇佣“医托”的,对其医疗执业地点等信息予以公示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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