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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台 敢搞假唱吊销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3:48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 农村地区演出量少质低,城市演出票价过高;演出前发布虚假广告,演出中以假唱蒙骗;草草搭台,安全、消防成隐患……为在演出市场“扶正祛邪”,国务院日前出台了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

  演出无须审批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有关非法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成为演出经营主体的规定。新条例规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个体演出经纪人从事演出活动,可以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无须履行前置审批手续,并且允许个体演员独立从事演出活动,允许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组台演出。新条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市场竞争;而索要赠票、公款追星等行为则受到禁止。

  须确保内容健康新条例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伤害民族感情,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等十种情形。确保演出内容健康,还需加强对演出现场的监督。新条例规定,举办各类营业性演出都应当经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而且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演出以及临时搭台演出进行实地检查;对其他演出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敢搞假唱 吊销执照近年来,对假唱的声讨不绝于耳。这次新条例明确指出,以假唱欺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将被公之于众;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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