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抑郁发作掐死女友判无期 并赔偿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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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并赔偿45万元,但死者父亲称殷兆辉不是精神病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北京晨报》报道:北京理工大学的博士殷兆辉将自己的女友掐死,再把尸体从12层楼上扔下来。经过法医鉴定,殷兆辉有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昨天,疯癫博士殷兆辉被一审判决无期徒刑。殷兆辉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
博士掐死女友抛到楼下 今年28岁的殷兆辉是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机械设计与理论专业的一名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殷兆辉在网上通过聊天结识了某大学女孩张小菲。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殷兆辉认为张小菲不适合自己提出了分手。张小菲的父亲给殷兆辉打电话,指责殷兆辉欺骗了女儿的感情。张小菲也拒不答应分手,并多次到学校找殷兆辉“理论”。殷兆辉不厌其烦,2004年11月29日晚上8时左右,殷兆辉将张小菲在宿舍内掐死,又将尸体抛到了楼下。 属于抑郁发作法院轻判 据《京华时报》报道,殷兆辉获得的这一判决,是法院从轻考虑后的量刑。此前的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在指控殷兆辉故意杀人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份北京安定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法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中说:“经医学诊断,殷兆辉属于心境障碍、抑郁发作。2004年11月29日20时许,殷兆辉因故掐前女友颈部并将对方扔到楼下致死的行为,动机现实,没有辨认障碍,但受抑郁情绪的影响,对其行为的控制能力减低,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受害人的父母不信任该司法鉴定,要求重新鉴定。最终,法院以其父母“不能提供在案精神病司法鉴定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程序的证据”为由,驳回了其重新鉴定的请求。昨天,综合考虑本案的案情后,法院最终采信了这一证据,但同时认定:“减轻处罚的理由不足,只能从轻处罚。” 死者父亲要殷兆辉偿命 判决后,被害人张小菲的父亲在法庭上激动不已,表示坚决上诉。“他根本没有精神病!我和他接触多次,我凭良心说他没有病。”虽然法院判决,殷兆辉应当赔偿被害人45万元,可是张父却要博士为自己年仅23岁的女儿偿命。宣判后记者与博士对话。记:对判决可以接受吗?殷:能够接受。记:你以前有过暴力行为吗?殷:我在高中和大学都没有打过架。记:你对案发当时的情况还有印象吗?殷: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想到自己下手这样狠,以为(掐人脖子)只是一个想法。当我掐住她脖子的时候,我看到她的表情不知怎样停手。我平时吵架都吵不过她。我害怕她醒来质问我问什么掐她。于是就一不作二不休掐住没放手。记:你现在恨你的女友吗?殷:我很后悔,我现在不恨她了。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