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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一事一议村民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5:55 经济日报农村版

  农村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减免农业税之后,乡村公益事业建设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可该办的事还要办,怎么办?湖北省宜城市的做法是——“一事一议” 村民满意

  经济日报农村版记者 杨彬

  2005年6月15日,湖北省宜城市郑集镇何骆村在“村村通公路修建经费自筹决议”上
签字的农户超过了80%。这标志着村村通公路修建经费的自筹部分已得到了何骆村全村村民的同意,有关该项目的“一事一议”程序完成,公路可以进入修建阶段了。这已经是2004年以来何骆村通过“一事一议”解决的第二个公益项目的建设了。

  税费改革后 公益事业不好办

  何骆村,位于宜城市南8公里,拥有1287户,5346人,11个村民小组,耕地8600亩,是湖北省第一大村,襄樊市第一大村。

  “像我们这样的大村子,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是个大问题。”村支书宦庆有说,“人多,村民的意见不好统一。地面广,需要投入的地方和项目就多。修路,修桥,水利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投入。”

  在税费改革以前,何骆村的公益事业建设费用一直从“三提五统”中提取。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农业税减免后,这一部分建设费用就没有了着落,既不能向农民收取费用,也不能组织义务工,修路,修水利就比较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公益事业的建设必须探索新的路子。

  谁受益 谁负担

  2004年,何骆村东南部一座1978年修建的老桥坍塌了,车辆行人都无法通行。由于该桥是五组、六组、七组3个村民小组耕种土地的必经之路,因此尽快修好这座桥就成了村里公益事业建设的当务之急。但村里没有钱,何骆村便采取了“一事一议”办法。

  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开会统一了意见之后,又先后召开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到老桥现场商议,最后大家达成了共识:这桥要修。随后,村委会把使用该桥的3个小组的村民召到现场,开了一个群众会议。最终,3个小组的村民都同意修理这座桥,费用由3个小组的村民分摊。形成决议后,3个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在决议上签了字。2004年8月,通过招标,该桥的修理工程以5500元的造价承包给了宜城市的一家建筑公司。今年4月,桥修好了,村民们都很高兴。

  “‘一事一议’的宗旨是调动群众的力量进行公益事业建设。在建设中,我们坚持的原则是谁受益,谁出钱。这工程要不要建设,怎么建设,由村民自己看,自己定,自己出钱,村支部和村委会起引导、组织和服务的作用。”宦庆有说。

  钱交得少 花得明白

  修建老桥,使用该桥的3个村民小组每户出了20元钱。对于这20元钱,村民们认为花得值。五组村民何兴安耕种自家的8亩责任田都要通过这座桥。他说:“这桥在以前,不用我们自己拿钱修理,不过那会儿一亩地要交200多元钱,最高甚至要交300元。如今,虽然我得拿20元修桥,可我也不用交那么多费了。这钱不但花得少了,还花得明明白白。当时修桥时,还有几户不太乐意,我就跟他们说,你不出钱,你走不走这桥啊?你不走,你儿子走不走,你孙子走不走啊?这是公益事业,人人有份,咱们得出钱。”

  今年春天,宜城市实施“村村通”工程,何骆村要把19.4公里的村组主干道修成3.5米宽、20厘米厚的水泥路。这项工程除政府补贴外,仍需要村里自筹资金58.2万元,平摊到耕地面积上,每亩需要出资80元。该工程经过“一事一议”后,形成决议,村民的修路款分3年付清。

  “近20公里的水泥路,可不是一个小工程啊。我们一亩地只需要拿80元钱,我种着8亩地,总共只需要拿640元,分3年付,一年也就200多元。要在前几年修这条路,我要交的钱肯定比这要多得多。算来算去,这负担还是减轻了。”何兴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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