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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科长李美兰:他们跪的不是我,而是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6: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招远七月二十一日电 题:对百姓倾注深深的“情”

  ——记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控申科长李美兰

  记者 朱大强

  “让我最受不了的是,社会上地位比较弱的人来上访,一见面就是哭或下跪。他们跪的不是我,而是法律,是对公正的渴望……”

  她曾经陪一个偏执、以“冻死”要挟的老大娘在冰天雪地里站了近三个小时,以自己的真诚和热血融化了大娘心中的坚冰,打开了大娘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窗……

  在和三百多名村民长达九小时的沟通中,没有喝一滴水,没有吃一点东西,嗓子哑了,嘴唇上起了一串火泡,最终正义的力量稳住了局势……

  身患癌症,面对生死考验,她乐观而镇静,家人逼着她去了医院,但手术后没等身体完全恢复,又投入到工作之中……

  她是谁?她就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接待员”等荣誉称号的中国黄金之都——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控申科长李美兰,人们亲切地称她为金都“女包公”。

  从表面上看,李美兰是柔弱的。但她不但有包公伸张正义冲锋在前,为民做主的英雄气概,更有女性特有的循循善诱,柔情似水的美德。她化解过很多上访事件,以及过火过激的矛盾。

  今年四十八岁的李美兰用坚实的足迹实践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十七年检察干警生涯,她先后接待了一千九百七十二件来信来访,结案率达百分之九十八。

  李美兰竭尽所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一次她下乡办案,接到同事电话,说有个老人点名要找她,但一时赶不回去,就让同事把老人送到自己家中,让母亲招待这位老人。当李美兰赶回家时,老人“扑通”跪在她面前。原来老人的老伴被村干部家属打伤,案子拖三年了没有说法。李美兰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又陪着老人办了立案事宜,代缴了六百元的诉讼费。不久,案子结了,老人领到赔偿金,热泪纵横,再次跪谢,被李美兰一把扶住……

  把维护公平与正义作为人生的主题,选择了检察事业的李美兰在日记中写道:“在控申检察工作第一线办案,需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汗水;惩治邪恶则需要付出更多的勇气和智慧。”二00一年三月,招远市某村郭某敲诈勒索,滋事打人,有关部门多次调查无果。李美兰根据群众反映介入调查,结果知情人避而不谈,回家后门上被贴了纸条:“你属什么的,有几条命!”晚上恐吓电话不断。亲友们劝她不要管了,但李美兰毅然重返该村,一连七天的调查,不向黑恶势力屈服,终于争取了群众配合,成功调查取证,对郭某监督立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不为情扰,不为利诱,不畏权势,李美兰严守“公正”二字。长期的控申接待工作,使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锻炼了非凡的胆识。干警们都说,无论有多大困难,只要有李美兰在,大家心里就踏实,就有干劲。李美兰对人民群众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朴素的情。她常说:“我常想,假如上访人是我的父母、亲人,我该怎么做?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每当李美兰接待群众来访时,总是先握住来访人的手说:“别着急,有什么事,慢慢说!”,然后倒杯水静静地倾听他们的诉说,不论上访者的手是多么粗糙,穿着多么土气,身上有什么味道,她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嫌弃和躲避;遇到上访的妇女哭闹不已时,她总是用自己的手巾递给其擦鼻涕、抹眼泪……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为什么一些疑难案件到了李美兰手上,就能迎刃而解?在坚持法律、公正的基础上,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对人民感情,对百姓的爱,对蒙冤者深深的同情。

  李美兰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诠释着新时期检察官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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