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0个单病种收费试行最高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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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0: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7月21日电(记者周华、王立芳)记者2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广西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试行10个常见病种诊疗最高限价规范,以杜绝大处方,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规范试行两个月来,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5月,广西开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部分门诊单病种诊疗规范》,对10个病种的治疗费用最高限价做出规定:单纯急性肠炎35元;单纯性膀胱炎25元;Colle’s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梁远介绍,为规范这10种病种的诊疗,试行规范对每个病种都给出了明确的诊断标准、检查治疗方案、用药等方面的细则,医生必须在这些范围内用药或做检查。8月份卫生厅将对上半年医疗监察情况进行调研,查看落实情况,并公示结果。 梁远说:“这个试行规范是为了杜绝医生乱开单检查或开昂贵药等现象,规范医生的职业行为。但是,有个别的医生反映这个规定限制得太死,有些病情的变化趋势不同,用药也必须有所区别。”针对这种情况,梁远表示,卫生厅将在试行中进一步调整有关细节,使这个规定更合理更完备。(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