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与天津市签署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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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1: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7月21日电(记者周润健)21日下午,国家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和天津市市长戴相龙签署了国家科技部和天津市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并共同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会商工作会议。 据悉,此次签署的议定书将从7大方面提高滨海新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滨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共同组织专家开展滨海新区创新和发展模式的战略研究;科技部将集成资金支持
协议约定,科技部与天津市成立由部长和市长共同担任主任的部市合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商会议,协调部署重大合作事项。 在签约仪式上,戴相龙希望能在五大方面得到科技部的帮助和支持。 一、帮助天津制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天津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高新技术项目,并将一些高新技术项目纳入全国科技发展规划。 二、共同建设滨海高新区。理顺管理体制,继续管理华苑、塘沽海洋等高新技术产业区。成立部市共建领导小组,制订规划,组织协调,确保高新区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将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生物技术、海水淡化和装备制造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放在滨海新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同时,由天津和滨海新区承担科技部的一些重大科技调研课题。 四、帮助天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制。天津将设立产业基金,增加科技创新投资资金,扩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适当扩大贷款。发挥天津产权技术交易市场作用,促进技术转让。希望科技部对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建立滨海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五、将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区。支持新区整合科技资源,搞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针对戴相龙提出的五点要求,徐冠华明确表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技部将结合滨海新区的区位、地域、人才等优势,立足国家需求,突出重点,帮助滨海新区发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完)(责任编辑:孙佳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