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第三产业发节电令 党政机关节电纳入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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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1:51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王丽凤 实习生 盛正挺 通讯员 邱创泓) 所有第三产业用电户将全部参与避峰用电,光亮工程、霓虹灯等要压减电力负荷30%到50%,商场空调要停掉1/3,不执行避峰方案,第三次违规将停电2~3天!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经贸委召开的全市商业旅游等第三产业节约用电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全社会参与节约用电
在昨日的会议上,广州市经贸委副主任叶佑新介绍,7月18日,广州电网最高负荷创下新高,达到728万千瓦,比去年最高负荷净增90.3万千瓦,同比增长了14.2%。广州电网由于选址、征地、走廊等因素制约,欠账较多,目前已在超极限运行,供电形势严峻。除继续组织好全市的错峰用电和有序用电之外,党政机关带头节约用电,并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业旅游等第三产业单位节约用电、分担避峰压力。 记者了解到,这是广州市继在工业用电中进行错峰用电之后,对所有第三产业用户发出的“节电令”,节电的范围已经扩展到所有非居民范围。 小区:电网紧张关霓虹灯 会议下发了第三产业用户实施避峰用电的通知,要求所有宾馆、酒楼、餐厅、写字楼等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都必须自觉降低空调用电负荷,合理调整空调室温,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能不用空调的尽量少开空调;无人的场所或人员离开场所不开空调。 通知还要求,在满足照明要求的情况下,减少用灯数量,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重大节日和外事需要外,市、区光亮工程和景观照明要压减30%的负荷;严格控制橱窗及广告亮灯,全市商业、娱乐场所和宾馆酒楼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19时-22时)要压减50%的灯饰和广告用电负荷;住宅小区的所有霓虹灯和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要关停50%的灯饰,电网紧张时全部关闭。 同时还要求,用电高峰时段(早峰10时-12时;午峰14时-18时,晚峰19时-22时)各用户要控制电炉、电热水器等耗电设备的使用、压减负荷30%。 商场:空调要停1/3 对于全市已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第三产业用户,要按负荷控制中心下达的负荷指标监控本单位的实际用电情况,重点控制中央空调用电。当电网紧张时,必须按照负控中心发出的指令在20分钟内压减用电负荷。当发现有单位不执行规定时,由负控中心当值人员立即发出警告,10分钟后仍不压减负荷至指标以下的,分别对非应急负荷进行分轮跳闸,再次违规的停供电1-3天以示警告。 未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第三产业用户,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5月-9月)停用其1\3数量的空调制冷主机。或由供电部门核定其合理的最高用电负荷指标,当电网紧张时,由各区、县级市供电部门通过电话、短讯等方式通知所属用户在20分钟内按照2005年5月的最高用电负荷压减20%-30%。由所属区域的错峰用电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实施和监督。同时,要求非专用变压器第三产业用户,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5月-9月)停用其1\3容量的空调设备,由所属区域的错峰用电监督检查小组对其停用的空调设备进行核定并加封。 机关:午休要关照明灯 昨日,广州市三电办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广州地区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节约用电。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早峰10时至12时,午峰14时至18时,晚峰19时至22时)控制使用空调、电热水器,并在去年用电的基础上,节电率达到30%。 同时,办公室应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现象。午休时间应关闭照明灯,并在夜晚应严格控制夜间景观照明。 通知表示,7月下半月开始,对广州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夏季高峰期间的耗电进行跟踪考核,要求比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0%,节电效果考核情况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记者昨日下午在广州市政府大院发现,在走廊里,已经关掉了所有日光灯,一些办公室也是日光灯隔一盏开一盏。广州市政府秘书长陈耀光昨日表示,各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节能节电工作,建立健全节能节电责任制,不能仅停留在“宣传”、“倡议”层面上,还要有刚性、可操作性的硬措施。 不执行将强行停电 广州市三电办表示,全市错峰用电监督检查小组要进行监督,对主动配合避峰用电、节能、节电措施落实得力,效果明显的用户,将通过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和表扬;对于拒绝参与节约用电和避峰用电,对不执行本避峰方案和有违规行为的用户,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第二次违规将实施强制限电1天;第三次违规实施强制停供电2~3天,同时将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 同时,设立社会公众监督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及时举报企业违规用电行为,避峰用电举报中心设在广州市供电局(热线电话为955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