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即日开始,市民可举报 感光废物90天内必须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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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1:53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王术)医院所使用的X光和CT检查室产生的废显影液,影楼用过的胶片、像纸等感光材料废物,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置,将对人体健康和土壤、水体等造成巨大破坏。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沈阳市将对感光材料废物展开专项检查。要求产废单位必须在感光材料废物产生90日内交由具有感光材料废物安全处置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安全处置,处置费用由产废单位承担。
据调查,沈阳市目前有包括医院、影楼、印刷厂、电影胶片冲洗等12个行业在内的600多家企业,可产生感光材料废物,年产生废显(定)影液1000余吨。为避免、减轻感光材料废物的危害,从现在开始,沈阳市将首先对全市产生感光材料的单位进行详细的调查统计,并开展申报登记及专项检查工作。感光材料废物在转移、处置前,必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产废单位和个人在转移感光材料废物前必须向沈阳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等。有关部门表示,一旦发现私自处理废显影液、影楼用过的胶片、像纸等感光材料废物的个人或单位,将坚决予以查处。 举报电话:24851401、248642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