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饭店辞退打架员工 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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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2:2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因与他人发生争执,王府饭店警卫王先生被辞退。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认定王府饭店辞退王先生证据不足,处罚过重,判决饭店撤销辞退王先生的处理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补发王先生工资、上保险。 1994年,王先生到王府饭店安全部做警卫工作。1997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去年8月8日,在劝停在饭店广场东侧的出租车离开时,王先生与司机发生争执
法院认为,虽然王府饭店有规定,工作期间,不是出于自卫,在饭店区域内外打架斗殴,并造成对他人的人身伤害,违纪程度为四级,处分形式为辞退,但饭店并没有证据证明王先生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不能作为处罚王先生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