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中医一审轻松取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2:36 新闻晨报 | |||||||||
四川老中医陈建民去年在雅安碧峰峡宣告成功绝食49天,今年9月他将于湖北琴台再次绝食50天,一边准备绝食表演、一边应付庭审诉讼的陈建民却并未显出多少疲态。 一审宣判,被告、司马南齐缺席 由于在北京某报“2004中国十大科技骗局”报道中被当作首恶,绝食老中医陈建民一
北京某报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昨天下午,这起关注度颇高的名誉权案一审终有定论。昨日主持开庭的林庭长介绍,被告北京某报虽然并未到庭,但法院还是依据他们邮寄来的相关材料作出判决,结果如下:北京某报对陈建民停止侵权并在报纸及网站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万元———这相对老中医”8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请大大“缩水”。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老中医陈建民及其代理律师宣明。 “我对于这次的诉讼结果基本上是满意的,我坚信中国法律是公正的。”老中医说。虽然法院并未支持最初8万元的赔偿要求,但显然老中医最为关心的还是“正名”一事。 关于北京某报对此次庭审是否有所表态的问题,宣明律师这样告诉记者:“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有力证据。质疑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北京某报在报道中毫无根据地把老中医绝食行为归结为骗局,对老中医是有污蔑意思且是贬义的。我们是针对这提出损害名誉权的诉讼的。” 一边打官司,一边登绝食广告 新的绝食表演即将开始,陈建民在官司缠身之中,却一心二用开始为这次商业意味浓厚的活动造势。 记者获悉,新绝食行动的赞助者———北京艾迪尔广告公司和武汉琴台管理处在几家报纸刊登起绝食广告,吸引旅游者和广告商。记者看到,其广告的标题以“为人类面对灾害时赢得更长的获救时间”解释了这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这则广告中有两条以“陈建民”名义发表的声明,其中一条说:“希望国内外科研机构实施现场监测,并利用此活动提取对人类生存极限的研究资料,使人类面对灾害时赢得更长获救时间,不轻易放弃生存信念。”广告中除第一条声明以外,其余全部内容都是面向企业征集“50天在玻璃房内生存的全部物品”的告示。记者注意到,广告中征集的物品共有54项之多,其中既有圆珠笔、漱口杯、剃须膏和袜子等小件物品,也有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大件家电,甚至包括手机和传真电话。 作者:实习生张源成瑜晨报记者郭翔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