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双清”工作三年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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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3:11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赵英明)市双清办近日重申“双清”原则:先审批、再办证、后完善手续,力争2007年处理完结双清范围内的583万平方米1242个无土地手续的工程。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将被拆除 据统计,我市有1600多万平方米的已售房屋因缺乏相关要件未能办理房屋确权登记,
“双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规范建设市场环境,又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好我市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未来3年内的“双清”工作目标是:每年拆除100万平方米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2005年处理完结“双清”范围内的840多万平方米1400多个已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工程;2006年处理完结“双清”范围内的323万平方米605个已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工程;2007年处理完结“双清”范围内的583万平方米1242个无土地手续的工程。 符合条件的工程可申办房屋初始登记发证手续 本着“先审批、再办证、后完善手续”的原则,“双清”工作人员将加大对各类违法工程的处结力度。处理程序如下: 市双清办对区双清办已报工程审查后,组织建设单位填写《“双清”期间违法工程处理联合审批表》,根据工程不同情况将表转到土地、规划、质监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结论性审批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市双清办。逾期不审批的,视为同意。 市双清办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建设单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有关工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确定。对市规划局确定为不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予以保留的违法建筑,市双清办负责追缴规费。 已履行完联合审批表的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由市双清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持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发证手续。 八类违法违章建筑区别对待 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违法违章建筑215处(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0.97万多平方米;完成了1990年以来的951家建设单位的3269个单体工程的审查工作,审查工程面积1745.93万平方米;追缴规费3742.52万元,对43家建设单位的136个单体工程共计100.3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开具了《结案通知书》。 市双清办把需要清理的工程分为八类:第一类,手续齐全的,目前已处结;第二类,手续齐全、欠规费的工程,补交规费后,结案发证;第三类,手续齐全、超规划面积建设的;第四类,有土地手续和规划定点、无规划许可证的;第五类,有土地手续、无规划定点的;第六类,无土地手续的;第七类,区级越权审批的;第八类,其他情况的工程。这八类均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