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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摔成伤残获赔6.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3:4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原告索赔1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健身俱乐部承担70%责任

  在健身房健身后本想洗去一身的汗渍,脚下一滑却摔成了九级伤残,陈慨一纸诉状将健身俱乐部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昨(21)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健身俱乐部赔偿陈慨6.4万元。

  洗澡滑倒壮小伙摔成伤残

  昨日上午9时,身高足有1.8米的陈慨走进法庭,魁梧的身体在每一次右脚触地时稍有些向右倾斜。“以前最爱游泳,现在腿不行了,也害怕别人看见伤口。”陈慨指着右大腿,手术留下了一条长达30厘米的刀疤,股骨里还固定着一块钢板。陈慨把这一切归咎于北京浩沙健与美俱乐部成都武侯分部(以下简称浩沙俱乐部)浴室内的水温不稳。

  陈慨在诉状中称:去年11月25日下午,他在浩沙俱乐部健身后去浴室洗浴,由于水温突然升高,浴室地面又没有防滑设施,他在躲闪热水时摔倒,造成右股骨骨折,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陈慨请求法院判决浩沙俱乐部向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7万元。

  被告辩称

  防范到位自己无责

  原告代理人称,水温突然升高和地面湿滑是陈慨摔倒的直接原因,陈慨躲闪突然升温的淋浴水也是人的生理本能反应,因此所有责任应由浩沙俱乐部承担。

  被告浩沙俱乐部代理人冯军辩称,浩沙俱乐部在浴室内安装了防滑地砖、防滑垫等,并在墙上醒目位置悬挂了警示标志,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陈慨作为成年人,在淋浴时自己应有防滑意识。对于水温突然升高的说法,冯军表示原告无法出示证据证实,因此浩沙俱乐部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被告向法庭出示了7张俱乐部浴室的照片,证明浴室中警示标志、防滑地砖、防滑垫的真实性。原告方出示了证人证言,对防滑垫的真实性表示质疑。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6.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浩沙俱乐部淋浴间内的防滑垫是事发后铺设的,浩沙俱乐部并未能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是陈慨摔伤致残的重要原因。陈慨在洗浴过程中不慎摔倒,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过失。

  法院最终判定陈慨和浩沙俱乐部对事故所负有的责任比例分别是30%和70%,被告浩沙俱乐部应在10日内赔偿陈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4462.46元。武法早报记者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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