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品种折射管理“真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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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专家:现行法规存在缺失,应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昨日,本报86969110热线热得发烫,清晨7点到深夜11点,600多位市民通过电话发表了自己对成都市犬只整治管理大行动的看法,不少市民还提出许多积极建议。其中,“犬只品种、规格之限”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小鹿犬体型很小,却不在24种准养的小型观赏犬之列,今后会不会被捕杀呀?”市民杨女士语气中带着深深的忧虑。记者发现,对身材娇小或稍大,不具攻击性的犬种却没被列入准养之列,狗主人既委屈又害怕。 对此,有关法律人士指出:“现行法规存在一定缺失,形成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不利于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该人士表示,本次整治行动依据的《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都是数年前制定的。但那时很多现在市面上常见的犬只品种 还没引进四川。为此,建议有关方面能及 时采集现实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必要的修改、补充。 记者简文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