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信托业务员贪污挪用亿元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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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4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21日消息,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宋丈艾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上亿元。21日上午10时35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宋丈艾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业务员掌控上亿元
今年48岁的宋丈艾于1986年10月到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任业务员,手中掌管着1.4亿元的贷款资金。 1992年至1997年间,宋丈艾先后开设并控制了京华实业总公司等五家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开立的7个账号。他向公司隐瞒这些账号由自己控制并使用之时,利用职务便利,将贷款直接打入这些账号里,或者予以侵吞,或者用于投资房地产、炒股。 私刻印章挪钱自吞 国家某部委条财司曾经存入华融公司1亿元,这笔钱主要由宋负责对外操作。宋对本单位领导谎称条财司要取款,骗取领导同意后,利用其掌握的两张空白“委托付款凭证”,于1997年2月、4月从华融公司财务领取共计2800万元的转账支票三张,并将该支票私自以条财司的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后其私刻了条财司的财务章、人名章,分五次将2800万元骗出,全部转入其个人公司的股票账户内。同年5月,条财司索要本金时,宋从股票账户内提取500万元付给条财司,其余2300万元被其贪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