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骗色后劫财无耻男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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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5:03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郭卫艳通讯员董绍峰)先给500元与“女友”发生关系,事后不但将钱要回,还将“女友”的手机等物抢走。今天,东山派出所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随后,杏花岭分局将其刑事拘留。 7月11日,曹某在某美容院认识了17岁的党某。次日曹某给了党某500元钱与其发生性关系。完事后,曹某将500元要回,并且抢走了党某的三星手机一部、钱包一个。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