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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援京防汛物资被扣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5:25 北京晨报

  天津警车“强行护送”,“护送费”9000元

  3辆从山东启程向北京运送紧急防汛物资的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天津路段时,竟被当地交警扣车5天,在向天津市交通局交了9000元的“护送费”后,由警车“强行护送”出天津。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济南长途货运司机王兆平、李西皋等人,近日向记者反映了他们运送防汛物资过程中发生的怪事。

  天津境内

  手续齐全遭遇查扣

  6月16日,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六分公司司机王兆平等3人,驾驶3辆长途运输车,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永定河工程所需防汛物资运往工地。当时,每辆车上载有2台水库闸门。因是防汛物资又每侧超宽约80厘米,此次运输任务专门有山东水总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防汛物资证明,并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放的“三超”通行证。

  司机王兆平、李西皋对记者说,6月16日18时50分车辆刚驶过河北与天津交界处的高速收费口,2名天津高速一大队的交警以车辆超宽为由,说必须到天津市交通局办“通行证”才能放行。3辆运输车被扣5天后,停车场出具的900元看车费是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白条”。

  “护送费”

  一开口3.9万元

  第二天一大早,在天津市交通局二楼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一名被称作主任的中等个子的工作人员看完有关手续后说:“既然是防汛物资就不用罚了,但每辆车要交1.3万元的护送费。”经过讨价,每辆车的“护送费”最终降为3000元,3辆车共交了9000元。可是,令司机王兆平、李西皋等人不解的是,由这个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出具的发票却是一张盖有“天津市正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章的“服务行业专用发票”,项目是“大件物资护送服务费”。

  警车护送

  收取的是什么费?

  记者7月11日来到天津市交通局采访,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主任邢振亮向记者解释说,根据新交通法有关公路治理超载超限的有关规定,对于超宽车辆应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超载超限手续也是“一省一办”,出省后并不管用。但由于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来函,交通局免予行政罚款,只收取部分“护送费”。

  对于“护送费”,邢振亮说,由于涉及部分车辆的超载超限问题,需要交警护送,而这项向货主收取的费用是“劳务费”,不属行政收费,政府无权收取,只能交由企业运作。但就所谓“劳务费”的收取标准,邢振亮承认物价部门尚未批准。

  关于防汛物资警车护送问题,山东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于国平告诉记者:“如果遇到紧急抢险情况,需交警护送防汛物资应该是无偿的,有的甚至是要免费上高速公路的。”

  “新华视点”记者吕福明孙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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