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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失踪只赔200元?不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陈昌君

  “我连单都还没签,快件放在公司门口就只剩包装壳了。”昨日,市民江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她所在的公司6月30日托江苏某公司快递了一份烟用产品小样。“小样是7月2日
到了,那天逢周末,我周一来上班时,发现门口的快件壳上签的名字是‘杨丽’,而我们公司根本就没这个人,里面的小样已不知去向。”江女士要求成都天天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向她的公司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而该公司的齐经理了解情况后只打算赔100元,她不同意,事情拖到现在都还没解决。

  对此,该公司的熊经理称:“给江女士送快递的是新来的业务员,事情发生后,公司罚了他100元,并已将他辞退。据业务员讲,当时收件人不在,他就擅自乱签了个名字,然后把快件塞进了江女士公司的门缝。根据公司和客户的快递契约条款:遗失、损坏和被盗未保价的快件,最高赔200元。现在公司已答应赔付江女士200元了。”

  对于快递公司的态度和赔付金额,江女士并不满意,她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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