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撑起农民工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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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7: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德州7月21日讯(记者信明栋通讯员刘臻)近日,德州市出台有关规定,要求用工单位组织工会请所有农民工加入;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在获取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确保及时领取足额工资等方面,为农民工撑腰,在农民工头上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近年来,大批农民工涌向城市,但由于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薄弱,致使他们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由此
德州市要求,所有用工单位必须组建农民工工会,凡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不论其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从事何种工作,都有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上级工会要依法派员到用人单位帮助指导做好组建和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工作,用人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提供必要条件。 德州市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监督并指导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平等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做到依法用工,并要求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参加。要建立健全工资监控和备案制度、企业欠薪报告制度,时刻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同时引导农民工勇于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的欠薪问题,一旦核实,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直到吊销有关证照。另外,该市还要求,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