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行凭证式(四期)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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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7: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专电财政部7月19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并公告了有关事项。 本期国债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3.24%;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3.60%。发行期为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采取按月分段的方式发行。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