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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不勇为”被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26 扬子晚报

  昨日上午,四川省崇州市法院对钓鱼爱好者柳杰被控在同伴詹翀傲落水后“见义不勇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004年12月8日两人相约一同钓鱼。早晨7时许,詹一人骑摩托车先到,不知何故掉入河中。在水中挣扎并呼救时,柳骑自行车到达现场,即丢下自行车向河堤下跑去,未呼救也未对落水者施救。附近的沙场工人闻讯赶到救助无果。柳借口回去通知詹的家属离开现场,
但并未将此消息告知詹的父母。法院认定柳杰确实在詹翀傲落水后没有呼救、施救,使詹被溺致死;其“见义不勇为”行为属实,但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柳杰应当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詹的父母索赔3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但法院对其“见义不勇为”予以道德谴责。据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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