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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客运票价涨1~3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3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 徐敏)从9月1日起,我省公路客运基价将由现行的每人每公里0.069元提高到0.08元,调整后票价将上涨1~3元。昨日上午,在陕西省整顿公路客运价格会议上,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运管局有关负责人公布了这一消息。

  据悉,客运基价以大型座席普通级客车为基准,根据新的客运价格调整方案计算,我省客运票价调整后将上涨1~3元。同时,“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春节期间,公路客运价
格在运价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20%。据陕西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黄践锋副处长介绍,在运价基础上上浮20%,并不意味着票价上浮20%,票价的上浮幅度大致在12%~16%之间。

  从9月起,造成包车空驶或被提前取消的,将会要求支付包车空驶费或者包车取消损失费。据介绍,包用单位取消包车的,在用车前一天取消包车,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5%向用户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当天取消包车,按10%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承运人未征得用户同意,单方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通知用户的,由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5%向用户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用车当天取消包车按10%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同时,对因用户原因造成包车空驶的,按往返实际行驶里程、客车核定座位和包用车型运价的50%计收包车空驶损失费。计程包车因用户责任造成的,也要支付损失费。

  据悉,从今日起到明年春运结束,省物价局、省运管局要求各市县组成公路客运价格整顿工作小组,对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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